[169]
「均」,原作「洎」。見牵注
[130]。
[170]
「演」字,原本及諸本均脱。兩唐書《劉貞亮傳》載其事,有「尚衍、解玉」二人。則《實錄》「尚」下當脱去「衍」字。《冊府元鬼》卷二九五、卷六六八載其事,文字並同《實錄》,當出自《實錄》者,而作「尚演、解玉」。則知宋初《實錄》本不誤。欢世傳本誤脱一字。據補。
[171]
「金鑾」,原本及諸本並作「德」。今按:兩唐書《俱文珍傳》均作「金鑾殿」。《冊府元鬼》卷二五九、卷六六八載此事,文字與《實錄》同,當出自《實錄》者,亦作「金鑾殿」,據改。
[172]
朱熹雲:「『詔』或作『誥』。」魏本「詔」作「誥」。
[173]
「太」,文本作「大」。
[174]
「太」,魏本作「大」。
[175]
朱熹雲:「『逸』,或作『給』。今從《史》。」祝、文、魏本並作「給」。
[176]
朱熹雲:「『無』,或作『弗』。今從《史》。」祝、文、魏本「無」並作「弗」。
[177]
「睿」,祝本作「浚」。
[178]
「唉敬」,朱熹雲:「或作『仁唉』,今從《史》。」祝、文、魏本及《大詔令集》「唉敬」並作「仁唉」。
[179]
「勑」,魏本及《大詔令集》作「敕」。
[180]
文本無「勤」字。
[181]
「號位」,朱熹雲:「或作『位號』。」
[182]
「知聞」,文本作「聞知」。
[183]
「閒」,祝、文、魏本並作「間」。
[184]
朱熹雲:「『常』,或作『嘗』。」祝本、魏本「常」作「嘗」。
[185]
朱熹雲:「或無『至』字。」文本無「至」字。
[186]
朱熹雲:「按杜詩,『用』作『捷』。」文本「用」作「捷」。
[187]
「竊」,文本作「切」。
[188]
「馳歸」、「之」三字,原本及諸本並無。《冊府元鬼》卷四八○記其事,作「韓泰馳歸沙之」,語較通暢,今本《實錄》當有脱漏。據補。
[189]
朱熹雲:「『已』,或作『以』。」文本「已」作「以」。
[190]
朱熹雲:「『蒂』疑當作『事』。」
[191]
「寅」,原本及諸本並作「戍」。朱熹雲:「『戍』,史作『寅』,下同。」祝本、魏本並注:「洪曰:『戍』當作『寅』,下同。」陳景雲《點勘》:「按順宗之崩在正月甲申,則此月之朔非景戍也,『戍』作『寅』為是。」今按:據兩紀、《通鑑》均作「寅」。《冊府元鬼》卷一六記其事,亦作「正月丙寅朔」。此當因其年為丙戍,相涉而至誤。據改。
[192]
「寅」原本及諸本並作「戍」。祝本、魏本注:「一作『寅』。」今按:《大詔令集》、《全唐文》卷六三均作「景寅」。據改。
[193]


